一、法院判决后可不可以提出离婚财产强制执行
《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后可不可以提出离婚财产强制执行。但是需要等到履行期限届满之后才能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以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应当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不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法院判决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还可不可以起诉
法院判决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还可不可以再次起诉。但是如果第一次判决离婚的时候,法院也分割了财产,那没有新理由或者新诉求的情况下,法院不会重新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可不可以离婚
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可不可以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想要离婚的,不受任何限制;但是如果是男方在女方怀孕时提出离婚的,为了照顾女方利益,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否则法院一般是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法院判决后可不可以提出离婚财
产强制执行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侦探,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侦探网会匹配专业侦探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