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复婚结婚证上有显示吗
不会显示。
结婚证上只是显示当前的婚姻情况,使此次结婚受法律保护,不会显示任何以往的记录。
如果户口迁移到一起的话,户口本上有显示,会清楚的注明结过婚、离婚、再婚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至第三十五条
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离婚后复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离婚之后若欲重归于好并恢复原有婚姻关系,依照中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当事人首先应勾选各自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之前实际离婚所持有的离婚证等必需材料进行详细备齐;
其次,这转折点上尤为关键——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前往此前其中一方当事人长期名下(即所从事的定居及暂住)户口所在的当地法定婚姻登记机构,以提交兴办复婚登记的申请手续;最终,由上述婚姻登记机关根据严格的审查标准执行,对于确实满足所有必要条件且没有任何瑕疵存在的情况,应立即给与实际登记处理,同时签发全新的结婚证书给申请人。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不会显示。
结婚证上只是显示当前的婚姻情况,使此次结婚受法律保护,不会显示任何以往的记录。
如果户口迁移到一起的话,户口本上有显示,会清楚的注明结过婚、离婚、再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