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财产保全用什么担保方式
在协商离婚期间,为了保护夫妻共同财产不被对方恶意转移或损毁,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请求。常用的担保方
首先是现金担保,即直接向法院提供一定金额的现金以确保财产保全的有效性;
其次是实物担保,例如房产、汽车等具有实际价值的实物资产;
最后是保函担保,即通过保险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开具保函来保证财产保全的顺利进行。在选择担保方式时,需要充分考虑到个人的财务状况以及操作可行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离婚时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离婚时房产过户需以下手续:首先,若房产为婚后共同财产,需双方协商一致并提供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属及过户事宜。然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离婚协议、房产证等。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若符合规定,会办理过户手续,核发新的房产证。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财产,无需另一方同意,但同样需提交上述材料进行过户登记。需注意的是,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差异,应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确保手续齐全、合规,以顺利完成房产过户。
三、离婚时财产保全需何种担保方式
离婚时财产保全的担保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其一,现金担保,即申请人向法院缴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担保,以确保在申请财产保全错误时,对方的损失能得到弥补。
其二,实物担保,如房产、车辆等不动产或动产,将其作为担保物提供给法院,法院在保全期间对该担保物进行监管。
其三,保证人担保,由第三方作为保证人,向法院出具保证书,承诺在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时,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决定采用何种担保方式。一般来说,现金担保较为简便直接,实物担保需对担保物进行评估等程序,保证人担保则需审查保证人的资信等情况。
离婚协商中,为保护共同财产免遭恶意转移或损毁,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选择适合的担保方式:现金、实物(如房产、汽车)或保函(由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出具)。选择时,需综合考虑个人财务与操作便利性。